乡野之间,有寒门焉。其妇幼不好学,无术以自立,惟寄婚嫁,以冀改命。
及嫁,所适非人,家道日蹙。婆母羸病,夫慵惰不治。妇恶其劳,弃女于婆母,自赴夫所。夫役于工厂,妇游手闲居,惟知饱食。
初诞一女,妇恶其非男,弃不之养,委于婆母。后举一男,则抚于膝下,爱若掌珠。一弃一抱,天壤悬隔。
及女长成,妇归宁乡里,日肆长舌,谤夫于闺闼,复教女疏其父。女畏其威,遂与父暌。妇反播恶声于里巷,斥女不孝。
夫久役于外,妇处空闺,躁怨日积。稍拂其意,则拳足交加,恶语如刀。又难耐衾寒,私通里人,幽会于母氏之庐。秽声渐起,四乡莫不闻之。
奸夫之妻登门诟谇,事乃彰闻。夫自千里外驰归,妇拒不离异,欲兼二夫之利:既贪良人之资,复恋野合之温。且扬言于众曰:"与彼为情,与此本非情也。"闻者无不绝倒。
妇本无貌无才,不稼不穑,惟欲以婚嫁为梯,改易天命。及至途穷,乃反噬他人,谓误其芳华。
女自襁褓,实赖祖父母劬劳。祖父典衣供读,祖母推食哺养。妇反据功自矜,欺翁媪昏耄,诈取其养老之资,伪称女脩脯之需,尽以供野合之费。
事既暴露,婆母椎心泣血,病遂不起,未几溘然。一门孝慈,毁于一旦。
嗟乎!此妇也,可怜其遇,可恨其心,可诛其行。问其人谁欤?——即予之所生,即女之所天。天乎!何生于斯?